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值此国庆中秋双节临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师生流动频繁,消防安全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为切实做好“两节一会”和第四季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5〕2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庆中秋假期前专项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校组织集中检查时间:
黄岛校区9月25日;
市北校区9月26日。
二、检查内容
结合秋季天干物燥,火灾风险系数较高等风险,严密排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耐火材料、用火用电用气、应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方面风险隐患;排查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宿舍违规用电用火、师生自防自救能力不足以及动火无证作业、人证不符、未进行内部审批等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观念,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措施。
2.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坚决扛起检查、整改、整治的责任。
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及时向安全管理处(联系人:李威,联系电话:15726222052)提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
4.临沂校区按照此通知要求,参照执行。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